征(占)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后公告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荆州区2017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占)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后公告如下:
(一)被征(占)土地位于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村,征收总面积0.0669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8公顷(含耕地0.0588公顷),建设用地0.0008公顷, 征(占)地补偿总费用为:4.1904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3万元/公顷,金额:1.8972万元,支付对象: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村,支付方式:征(占)方支付;
(三)安置补助费标准:3万元/公顷,金额:2.1168万元,支付对象: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支付方式:征(占)方支付;
(四)青苗补偿费:0.1764万元,支付对象:农户,支付方式:征(占)方支付;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培训推荐就业、社会保险相结合多途径的方式进行安置;
(六)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分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11日
征(占)土地批后公告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荆州区2017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占)地事宜公告如下:
(一)(占)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17)1305号;批准时间:2017年11月20日;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占)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村,土地位置: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村,土地面积:0.0669公顷;
(三)(占)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占)地补偿标准:60万元/公顷,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培训推荐就业、社会保险 ;
(四)办理征(占)地补偿登记的地点
登记从2017年12月11日起,地点: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村;征(占)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