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顺利实现长江(荆州区段)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和转运

信息来源: 荆州区交通运输局 荆州区港航物流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 2020-10-22 17:41

10月20日,荆州区港航物流发展中心在多部门和企业联动下完成公务趸船生活污水接收和转运工作,按要求实现船到船、船到车、车到厂(厂指的是污水处理厂)之间无缝对接。整个转运过程达到环保要求无泄漏,未出现二次污染。此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工作标志着荆州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上级要求,达到可以全面接收长江船舶各类垃圾的处置能力和转运能力。


此次船舶生活污水回收全过程严格按制定的转运方案进行。先由浩川“江净1号”船舶对长江海事局公务趸船和荆州区港航物流发展中心公务趸船进行船到船生活污水接收,再由浩川“江净1号”船舶对荆州市政公司专用车辆进行转运。本次接收转运生活污水约17立方米。

“以前靠泊港口的作业船舶和公务趸船在没有污水回收的情况下都是简单处理后向长江直排,对长江的环境和城市生活用水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实施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转运工作将有效解决船舶水污染问题,推进长江大保护。”荆州区港航物流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荆州区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主要由浩川公司“江净1号”垃圾回收船负责实施,主要负责荆州区长江水域3.275公里范围内船舶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的回收任务。

下一步,该中心将按照《荆州区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工作考核办法》,联合长江海事、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日常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船舶污染防治和转运工作取得实效。(荆州区交通运输局  荆州区港航物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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